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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2/21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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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培訓考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本辦法依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