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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健商品之網路銷售及廣告限制

醫療保健商品之網路銷售及廣告限制

販售藥物應以藥商為限,並且依照藥事法第27條第1項規定,凡申請為藥商者,應申請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繳納執照費,領得許可執照後,方准營業;以下將針對藥品的網路銷售及廣告部份分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