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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購物

未成年人購物

依據民法第13條第2項規定,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又依民法第79條規定,未成年人在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允許之前,跟他人訂定的契約,原則上屬於效力未定,須視法定代理人同意與否來決定契約效力。如未成年人購物之行為無事前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事後也未得法定代理人承認,該買賣契約屬於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