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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購物

未成年人購物

依據民法第13條第2項規定,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他的行為原則上依據民法第77條前段規定,要得到法定代理人允許,其法律行為才有效力。但在日常生活中的一般行為,如買文具、書籍等,依據同條但書規定,如係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故已滿7歲之未成年人購買書籍、文具之行為不需事前得法定代理人允許即可購買,因此其購買書籍、文具之行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