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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賄公務員責任

行賄公務員責任

民眾或公司行號行賄公務員求方便,要求公務員「不違背職務」做合法的行為,也就是公務員在職務範圍內應該做或可以做的行為,例如民眾請領身分證,公務員依法製發,卻行賄請公務員辦理快一點;或者民間公司承包政府機構工程,工程都依照合約,並符合驗收標準,卻行賄請公務員儘快通過工程驗收,而這時候就構成了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2項所定「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的要件,而這種求方便的行為有「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三個階段。請就以下選項加以選擇,導引您瞭解「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三個階段後可能面臨到的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