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孕婦工作權益

孕婦工作權益

懷孕婦女也可以向民事法院起訴主張因職場性別歧視導致的損害賠償,無論是精神、財產或名譽上的損害,依據民法第184、197條規定,當知道權益受損時,二年提起要求雇主負起民事賠償責任,賠償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