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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網站犯罪行為

社群網站犯罪

如果不肖份子透過社群網站、通訊軟體等媒介媒合性交易,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1條第1款本文規定,處三日以下拘留,併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得加重拘留至五日。如果是以媒合性交易的方式營利,則依據刑法第231條第1項前段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