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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建築問題

違章建築問題

依據建築法第9條規定,新建為新建造或將原建築物拆除而重新建築的行為;增建為增加原建築物面積或高度的行為;改建為拆除建築物一部分,在原建築物基地範圍內改造,而不增加面積或高度的行為;修建為過半修理或變更建築物基礎、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屋架及屋頂的行為。

一樓住戶未取得建築執照,對於地下室進行新建、增建、改建或修建的工程,經其他住戶檢舉,施工中或已完成施工的法律效果,請選擇下列選項,本案例將導引您瞭解在不同事件態樣下的適用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