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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請假權益

勞工請假權益

勞動基準法第39條前段規定,同法第36條的例假及休息日、第37條的國定假日以及第38條所定的特別休假,雇主應該要照樣計算工資。

同法第39條中段規定雇主如果徵得勞工同意在休假日工作的話,工資應該加倍發給。同條後段規定,工作如果因為季節性關係而有在假日趕工的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的話,雇主也要加倍發給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