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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援交

網路援交

不法人士透過網路、聊天室、即時通訊軟體、電子郵件等管道,釋出徵求援交的訊息,並要求受害者來電討論交易詳情,但不法人士提供的號碼,其實是偽裝成一般電話的付費電話,等到受害者收到一筆高額的電話費帳單後,才發現受騙上當。

這種騙人撥打付費電話的行為,依據刑法第339條第2項等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行使詐術使他人撥打付費電話,而獲取電話費利益者,成立詐欺得利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