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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援交

網路援交

不法人士透過網路、聊天室、即時通訊軟體、電子郵件等管道,釋出徵求援交的訊息,等到受害者答應後,再以調查身分為由,誘使受害者前往ATM轉帳匯款,結果人沒等到,錢也被騙走了。

這種騙人去ATM匯款的行為,依據刑法第339條第1項等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行使詐術使人將自己的財物交付者,成立詐欺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