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七歲的小孩子,因為年齡太小,無法判斷自己的行為在法律上之效果,依據民法第13條第1項規定,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且依同法第75條前段規定,無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無效。故未滿七歲的未成年人,該購買商品行為不因購物超過7日而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