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5/10/07 21:08
:::
現在位置:
首頁
最新訊息
最新訊息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115年6月24日新北地價字第1151192604號函:修正「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辦理優良不動產經紀人員獎勵要點」第6點、第7點,並自即日生效。
:
115-06-24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