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5/10/07 21:39
:::
現在位置:
首頁
最新訊息
最新訊息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修正「臺中市新建工程處小額採購作業要點」第五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115-06-05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