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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5/10/07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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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中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重修及補修學分補充規定」第二點,並自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生效,請查照。

: 115-05-14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