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5/10/07 21:37
:::
現在位置:
首頁
最新訊息
最新訊息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修正「雲林縣農業溫網室設施及相關設備補助作業要點」第一點、第五點,名稱並修正為「雲林縣政府農業溫網室設施及相關設備補助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115-02-24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