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5/10/07 22:54
:::
現在位置:
首頁
最新訊息
最新訊息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新北市政府115年2月3日新北府主基預字第1150242986號函:修正「新北市各特種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執行注意事項」第5點、第9點、第14點,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
:
115-02-03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