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5/10/07 23:52
:::
現在位置:
首頁
最新訊息
最新訊息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行政院函: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並自中華民國115年1月1日生效
:
114-12-31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