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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各機關編製一百十四年度單位預算應行注意事項」自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五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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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2-22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