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5/10/07 21:39
:::
現在位置:
首頁
最新訊息
最新訊息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新北市政府114年11月24日新北府衛健字第1142304917號令:修正「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附表,並自114年11月12日生效。
:
114-11-24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