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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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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廢
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
第 12 條
本法第九條第二項所定一次退休金基數及第三項所定月退休金百分比支給
標準,均依附表一規定計算。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