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5 10:21
:::

法條

法規名稱: 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 EN
本法第十五條所稱同一場所,指一定區域內,各開發場所環境背景因子類似,且其環境影響可合併評估者。
環境影響評估法 (民國 112 年 05 月 03 日 ) EN
同一場所,有二個以上之開發行為同時實施者,得合併進行評估。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