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4/29 22:22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
法條
友善列印
法條
法規名稱:
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
EN
第 10 條
本法第四十九條所稱駐華外國機構,指依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特權暨豁免條例第二條所稱經外交部核准設立之駐華外國機構。
就業服務法
(民國 112 年 05 月 10 日 )
EN
第 49 條
各國駐華使領館、駐華外國機構、駐華各國際組織及其人員聘僱外國人工作,應向外交部申請許可;其申請許可、廢止許可及其他有關聘僱管理之辦法,由外交部會商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