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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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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EN
第 100 條
使用於直徑在二百三十毫米以下之盤形研磨輪之護罩,其周邊板與固定側側板使用無接縫單片壓延鋼板製成者,該護罩之厚度,應依研磨輪厚度,不得低於附表三十所定之值,不受第九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前項護罩之頂端部分,應具有附圖八所示之彎曲形狀。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民國 111 年 05 月 11 日 )
EN
第 98 條
帶型護罩以外之使用壓延鋼板為材料之護罩,其厚度應依研磨輪最高使用周速度、研磨輪厚度及研磨輪直徑,不得低於附表二十七所定之值。
護罩以鑄鐵、可鍛鑄鐵或鑄鋼為材料者,其厚度應依材料種類,在前項所定之厚度值乘以附表二十八所定之係數所得之值以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