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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19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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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政府部門執勤犬照護管理規則
本規則依動物保護法第六條之二規定訂定之。
動物保護法 (民國 110 年 05 月 19 日 ) EN
各政府部門之檢疫犬、緝毒犬、警犬、搜救犬或國防軍犬,其每周工時、服務年限、終老送養與其他應遵行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