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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4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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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漁業法 EN
漁業動力用油,免徵貨物稅。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112 年 12 月 27 日 ) EN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