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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19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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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森林登記規則 EN
本規則依森林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森林法 (民國 110 年 05 月 05 日 ) EN
森林所有人,應檢具森林所在地名稱、面積、竹、木種類、數量、地圖及計畫,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
森林登記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