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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19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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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食鹽衛生標準(95.01.16訂定) EN
本標準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民國 108 年 06 月 12 日 ) EN
販賣之食品、食品用洗潔劑及其器具、容器或包裝,應符合衛生安全及品質之標準;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