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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0/09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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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牙體技術師法施行細則
依本法第六條規定請領牙體技術師或牙體技術生證書者,應填具申請書,檢附考試院頒發之牙體技術師或牙體技術生考試及格證書,並繳納證書費,送請中央主管機關核發。
牙體技術師法 (民國 109 年 01 月 15 日 ) EN
請領牙體技術師、牙體技術生證書,應檢具申請書及資格證明文件,送請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