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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6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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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前條發送明細單及運輸單,貨運業者應交駕駛人隨車攜帶,以憑查驗。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民國 112 年 10 月 13 日 )
託運人託運零擔貨物應詳實填具託運單並簽名蓋章交由貨運業者填具發送明細單,但託運整車貨物應由貨運業者填具運輸單。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