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4/25 17:52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鐵路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規則
法條
友善列印
法條
法規名稱:
鐵路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規則
第 13 條
乘務人員技能檢定項目如下:
一、學科項目:
(一)鐵路概論。
(二)運轉規章。
(三)運轉理論。
(四)客運業務。
(五)作業安全。
(六)事故處理。
二、術科項目:
(一)列車檢查。
(二)列車監視。
(三)緊急應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