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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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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 1 條
本細則依據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組織通則第十四條規定訂定之。
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組織通則
(民國 89 年 06 月 14 日 )
第 14 條
管理處辦事細則,由各該處擬訂,報請交通部觀光局核轉交通部核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