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20 11:02
:::

法條

法規名稱: 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 EN
本規則依放射性物料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之。
放射性物料管理法 (民國 91 年 12 月 25 日 ) EN
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或最終處置及其設施之運轉、設計與安全要求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安全管理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