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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7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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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公司法 EN
經理人因違反法令、章程或前條之規定,致公司受損害時,對於公司負賠償之責。
公司法 (民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 ) EN
經理人不得變更董事或執行業務股東之決定,或股東會或董事會之決議,或逾越其規定之權限。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