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5 01:53
:::

法條

法規名稱: 公司法 EN
前條解散之公司在清算時期中,得為了結現務及便利清算之目的,暫時經營業務。
公司法 (民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 ) EN
解散之公司,於清算範圍內,視為尚未解散。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