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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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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專利法施行細則
EN
第 57 條
本法第一百二十九條第二項所稱同一類別,指國際工業設計分類表同一大類之物品。
專利法
(民國 111 年 05 月 04 日 )
EN
第 129 條
申請設計專利,應就每一設計提出申請。
二個以上之物品,屬於同一類別,且習慣上以成組物品販賣或使用者,得以一設計提出申請。
申請設計專利,應指定所施予之物品。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