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17 19:29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經濟部鼓勵產業發展國際品牌獎勵補助及輔導辦法
法條
友善列印
法條
法規名稱:
經濟部鼓勵產業發展國際品牌獎勵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 1 條
本辦法依產業創新條例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產業創新條例
(民國 112 年 06 月 28 日 )
EN
第 16 條
為鼓勵產業發展品牌,對於企業以推廣國際品牌、提升國際形象為目的,而參與國際會展、拓銷或從事品牌發展事項,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予以獎勵、補助或輔導。
前項獎勵、補助或輔導之對象、資格條件、審核基準、申請程序、核定機關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