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19 18:03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公司購置節約能源或利用新及淨潔能源設備或技術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法條
友善列印
法條
法規名稱:
廢
公司購置節約能源或利用新及淨潔能源設備或技術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 3 條
本辦法所稱節約能源或利用新及淨潔能源技術,指配合前條節約能源或利
用新及淨潔能源設備所需之專利權或專用技術。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