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9/21 09:04
:::

法條

法規名稱: 網際網路業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購置設備或技術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依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申請核發證明文件,屬購置技術者,除應檢附
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之文件外,並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買賣契約書影本。
二、統一發票影本或其他付款證明影本。
三、中文技術說明資料。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