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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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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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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廢
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 1 條
本辦法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六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