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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施行細則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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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廢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施行細則
第 96 條
工業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審定租售價格及開發建設費
用時,得邀同相關機關成立審定小組。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