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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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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施行細則
第 72 條
依本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辦理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之設置,應由中
央工業主管機關擬訂設置計畫,報請經濟部會商交通部後,陳報行政院核
定。
前項設置計畫內容,應包含相關政策、建港需求、計畫港址、初步規劃構
想、可行性評估及實施方案等。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