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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5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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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礦業法 EN
探礦申請人對於同種之礦質,變更為採礦之申請,如申請地與他人採礦申請地有重複時,其探礦申請書到達之日,視為採礦申請書到達之日。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