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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22 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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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非常時期農礦工商管理條例
因依第五條規定收歸政府辦理,第六條強制使用徵收,第十六條儲藏移置
,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二十條後段移用,或第二十四條收歸利用致受損失
者,應予以補償。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