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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5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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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
本條例第二十二條所稱「應進級之月」,指本級責任分數抵銷淨盡或有餘之次月而言。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民國 95 年 06 月 14 日 ) EN
進級之決定,至遲不得逾應進級之月之末日。
前項決定,應即通知本人。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