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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9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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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律師法施行細則 EN
律師或外國法事務律師於受停止執行職務處分期間,復受其他停止執行職務處分者,該在後處分之執行期間,自在前處分執行完畢後,起算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