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02 22:58
:::

法條

法規名稱: 學生觀賞藝文展演補助及藝文體驗券發放辦法
本辦法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民國 112 年 05 月 31 日 ) EN
為培養藝文消費習慣,並振興文化創意產業,中央主管機關得編列預算補助學生觀賞藝文展演,並得發放藝文體驗券。
前項補助、發放對象與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