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09 03:48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短期補習班製給個人資料複製本收費標準
法條
友善列印
法條
法規名稱:
廢
短期補習班製給個人資料複製本收費標準
第 1 條
本標準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