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19 15:56
:::

法條

法規名稱: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部分班級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辦法
本辦法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原住民族教育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 EN
教育主管機關為發展原住民族教育,得指定所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或由學校提出申請,辦理部分班級實驗教育。
前項部分班級實驗教育之辦法,由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