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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19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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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EN
專科學校改制為技術學院,或專科學校改制為附設專科部之技術學院,每年以辦理一次為原則。各項基本條件審核資料計算基準日為當年度二月一日。
本部受理申請改制及審核程序如下:
一、專科學校符合前條改制之條件者,得擬具改制計畫書,經校務會議審議,私立學校並應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檢附改制計畫書、會議紀錄,連同符合前條各款條件之基本資料及相關表件,於當年度規定期限內向本部提出申請。
二、本部得組成專案審查小組進行審核,分初審、複審二階段;初審就各校所提資料進行審核。
三、初審通過之學校,本部辦理實地訪視,並根據實地訪視結果召開複審會議進行審議,就學校未來規劃及長遠發展提供具體建議;審核通過者,核定改制。
私立學校經本部核定改制者,應辦理學校法人變更登記。
專科學校申請改制為技術學院,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辦學成效良好,並有具體績效證明。
二、學校招生、學籍、人事、會計、財務、課程、行政電腦化等校務行政運作正常,並已建立健全制度,且未經本部列有重大行政疏失。
三、符合本部政策目標及相關規定。
四、私立者,其董事會、法人登記及變更事項運作正常,並已建立健全制度。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改制為專科學校者,不得改制為技術學院。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